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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

刘峰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协助李彪同志工作。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系督导黄泥塘镇、理化乡、羊场镇、小屯乡、红旗街道、安乐乡、兴隆乡、八堡乡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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