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
( 县纪委常委、一级主任科员 )刘峰 (县纪委常委、一级主任科员)协助陈江同志工作,分管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督导羊场镇、理化乡、黄泥塘镇、小屯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和安全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领导简介
2000.09--2004.07 贵州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4.07--2006.01 待业
2006.01--2006.12 贵州省大方县马场镇安监站工作员
2006.12--2007.12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员
2007.12--2009.05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2009.05--2013.03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2013.03--2017.06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瓢井片区中心检察室主任
2017.06--2017.07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瓢井片区中心检察室主任、主任科员
2017.07--2018.08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瓢井片区中心检察室主任、主任科员、一级检察官
2018.08--2019.12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主任科员
2019.12—2021.10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1.10--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