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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

( 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

协助陈江同志工作,负责审查调查安全、密码保密工作;分管案管室、信息中心、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协助分管第七纪检监察室(民生监督室);联系督导东关乡、安乐乡、核桃乡、达溪镇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和安全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领导简介


1993.09--1996.07  贵州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96.07--1996.11  待业

1996.11--2006.05  贵州省大方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其间:2004.09评为助理工程师)

2006.05--2007.08  贵州省大方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7.08--2009.07  贵州省大方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2009.07--2010.12  贵州省大方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兼环境监测站站长(2008.09--2011.01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函授】)

2010.12--2012.06  贵州省大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2.06--2014.07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监察局)第五纪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兼任大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

2014.07--2018.08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三室主任

2018.08--2019.12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2019.12—2021.10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2021.10--         贵州省大方县纪委常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