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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问题

日期:2018-12-06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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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10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原鸡场乡鸡场社区支部副书记周文祥违规领取公益林补助金问题。2008年,周文祥利用职务之便,将原鸡场公社管理委员会委托其管理的观音坡、岩鹰坡集体林地,以自己户头申领林权证,并于2012年、2013年领取公益林补助金共计1640元。2018年5月,周文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红旗街道西北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林启奎养老保险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2月,时任红旗街道路塘村党支部副书记林启奎,未及时将路塘村四组徐某某死亡信息上报红旗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导致徐某某家属自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违规领取国家养老金共计1050元。2018年6月,林启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马场镇沙田村党支部副书记周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1月,周荣在上报马场镇沙田村共丰一组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名单时,违规将自己的父亲周某某纳入救助名单并享受救助金500元。2018年7月,周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果瓦乡隆里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明辅高龄补贴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陈明辅没有及时为坪山组年满80周岁的唐某某上报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导致唐某某少享受2017年7月至12月高龄老人补贴300元。2018年8月,陈明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长石镇村建站工作员陈明江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4月,时任长石镇坪水村包村干部的陈明江,开展排查申报危改对象工作时,将已于2010年享受过危改政策的坪水村鱼塘组孙某某户,重复上报为2014年度危改对象,导致国家危改资金流失5600元。2018年8月,陈明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安乐乡尚寨村村委副主任王维友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王维友在开展精准扶贫摸底核查工作时,未认真履职,将不符合条件的潘某某户纳入精准扶贫台账,导致潘某某户违规享受精准扶贫“特惠贷”50000元。2018年9月,王维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核桃乡核桃村村委主任陈明勇工作失职问题。陈明勇在2015年至2016年包保核桃村福星组期间,未及时将福星组村民赵某某死亡信息上报,导致赵某某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1127元、高龄补贴1150元、养老保险金750元,国家资金流失共计3027元。2018年7月,陈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马场镇沙田村村委主任周瑞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1月,周瑞平在负责审核沙田村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周某某等七人违规享受救助金共计25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周瑞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长石镇巨石村原村主任助理张泽方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时任巨石村村委主任助理并包保坪子组的张泽方,违规将坪子组低保户肖某贵户的危改指标调剂给非低保户的肖某平户实施,导致20000元国家危改资金流失。2018年8月,张泽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果瓦乡五星村党支部书记胥福德低保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胥福德在包保五星村五星组工作期间,未将五星组陈某某死亡信息及时上报,导致其亲属违规领取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低保金共计2134元,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流失。2018年9月,胥福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中,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把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