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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8-09-20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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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达溪镇聚河村党支部副书记余洪章低保工作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余洪章在任达溪镇聚河村村委会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在包保余家寨组期间,明知其大嫂熊某某不符合低保条件,仍未按规定将熊某某低保待遇上报取消,导致熊某某违规享受国家低保金14356.15元。2018年7月,余洪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绿塘乡五星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华超危改工作优亲厚友问题。绿塘乡五星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华超,在其子张某某有安全住房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以张某某名义上报2010年五星村一级危房困难户,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10000元。2018年8月,张华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果瓦乡庆阳村村委副主任杨昌明工作失职问题。

果瓦乡庆阳村前丰组低保对象孙某某于2016年5月11日死亡,杨昌明作为前丰组包组干部,未及时将孙某某的死亡信息上报,导致孙某某死亡后,其亲属从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多领取10个月的国家低保金共1685元。2018年7月,杨昌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核桃乡双龙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龙跃艳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龙跃艳在担任核桃乡双龙村人口主任期间,将不符合危改条件的贾某某纳入危改对象,造成国家危改资金流失35000元。2018年6月,龙跃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理化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张秉勇工作不作为问题。理化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张秉勇,2018年4月至今任理化乡果木村第二工作网格小组成员期间,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工作日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经常不打卡或打完卡就回宿舍睡觉,工作不主动,不作为,经多次提醒后态度仍不转变,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张秉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中,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把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