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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通报1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日期:2018-08-22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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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我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1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顺德街道办事处岩下村村委副主任陈烈林危改工作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东关乡岩下村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东关乡岩下村人口主任陈烈林,优亲厚友,违规将岩下村陈寨组和万寨组陈某等6户有安全性住房的农户作为危改对象上报享受危改政策,造成国家危改补助资金损失24000元。2018年5月,陈烈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核桃乡双龙社区党支部书记李兵违规发放扶贫电视机问题。2018年1月,核桃乡双龙社区党支部书记李兵在给双龙社区贫困户发放扶贫电视机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发放给建档立卡中最贫困和最需要的贫困户,而是发放给村干部及村干部亲属。2018年4月,李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小屯乡村建站工作员刘平拖延发放危改资金问题。2010年,小屯乡滑石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滑石村胜利组陶某某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补贴标准为5000元,该户危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只领到危改资金1000元,剩余的4000元一直被村建站工作员刘平拖延七年之久才发放。2018年5月,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八堡乡荆竹村村委副主任谢讯截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问题。2017年度,在八堡乡荆竹村合医筹资工作中,荆竹村副主任谢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群众的合医资金后,将其中的4840元合医资金截留挪用于家庭开支。2018年6月,谢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六龙镇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陈文彪虚报核桃种植面积和违规上报危改对象问题。六龙镇青林社区2012年实施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陈文彪违规为青林社区十四组陈某某、阙某某虚报种植面积,造成陈某某、阙某某多领取核桃种植补助资金2888.46元;2017年2月,陈文彪违规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青林社区十四组吴某某纳入危房改造对象,造成吴某某违规领取国家危改补助金7000元。2018年6月,陈文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雨冲乡油杉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罗兵侵占就业培训误工补助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雨冲乡油杉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罗兵,在雨冲乡人社中心领取到参加恒大吸纳就业培训人员29人的误工补助费共计10150元后,只发给了参加培训的曾某某350元,将剩余的9800元据为己有。2018年5月,罗兵受到警告处分。

    7、兴隆乡青杠村党支部书记王军未及时清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问题。2011年和2012年,时任兴隆乡青杠村村委副主任及蚂蝗、营脚组包组干部王军,在收取低保户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时,由于前期没有明确低保户代缴金额,对代缴人员实行先收后退,后政策明确低保户的合作医疗资金全部由民政代缴,代缴金额为每人50元。之后,王军未将前期收取的4户12人共600元合作医疗资金清退给农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六龙镇纸厂村村委主任雷印低保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11月,雷印任六龙镇纸厂村党支部书记、包沙冲组期间,违规将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沙冲组村民李某某户纳入低保享受范围,导致李某某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共违规领取低保金2214元,造成国家低保金损失。2018年6月,雷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兴隆乡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及村委主任熊代兵违规上报二女结扎户问题。2009年2月,时任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的熊代兵,明知其子熊某某有一儿一女,却将熊某某上报为二女结扎户,导致熊某某违规享受二女结扎奖励金共计5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熊代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对江镇箐木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杨德厚侵占生态家园建设补助金问题。杨德厚任原大方镇箐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箐木村2011年实施的生态家园建设中,侵占生态家园建设补助资金2000元。2018年5月,杨德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主动上交违纪资金2000元。

    11、雨冲乡林业站工作员付国军林业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时任雨冲乡林业站站长付国军在发放2013年和2015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误将金星村田坝组李某某户口上的耕地358.4亩核实给金星村田坝组陈某某,导致陈某某多领了358.4亩的补偿金7168元。2018年5月,付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对江镇石桅村村委副主任刘安学虚报脱贫攻坚工程进度问题。2018年4月,对江镇石桅村村委副主任、石桅村三组包组干部刘安学违反工作纪律,在上报4月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进度时,将石桅村三组黄某户和黄某某户未启动的院坝硬化虚报为完工。2018年5月,刘安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对江镇营兴村村委副主任游正发脱贫攻坚工作失职问题。对江镇营兴村村委副主任、营兴村四组包组干部游正发违反工作纪律,在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将已实施院坝硬化和已对厨房进行改造的陈某某户重复上报为院坝硬化和改厨实施农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游正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核桃乡文坪村党支书记罗荻低保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3月,核桃乡文坪村召开低保核查民主评议会时,青山组包保干部李孟嫦提出青山组邱某某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建议取消,但文坪村党支书记罗荻以邱某某要到村委闹事为由,未采纳李孟嫦的建议,没有及时取消邱吉兵户的低保资格,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罗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瓢井镇中寨村副主任李顺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12月,时任瓢井镇中寨村人口主任、边沟组包组干部的李顺贤在收取中寨村边沟组魏某某的合医款120元后,未上交到瓢井镇合医办录入合医系统,导致魏某某生小孩所产生的医疗费用808.28元不能报销。2018年6月,李顺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对扶贫资金动手脚、玩猫腻。以上案例有的看似问题小、有的涉及金额少,实则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和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