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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方县干部纪律作风评价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6-03

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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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方县“作风评价”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全县开展作风评价行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5我县开展作风评价行动工作以来,全共有127个单位2076个科室(窗口、部、中心、站、所、村居)纳入作风评价范围,共有8936名群众对全干部纪律作风问题进行了评价,其中,评价 “满意占94.99%评价“较满意占2.83%评价“一般占0.21%评价“不满意占1.9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主管部门对193条负面评价进行了处理,共处理169人,其中通报批评8人,诫勉谈话3人,组织约谈32人,书面检讨6人,扣罚奖金6人,采取其他方式处理114人,已整改单位38个,纠正整改问题169个,建章立制1个。同时,群众通过扫码平台举报投诉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线索1个,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作风评价工作开展以来,少数单位存在观望心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未将对外服务科室上报纳入评价的范围,如:县人民医院部分科室为上报纳入;有的领取了二维码没有张贴,如:理化乡果木村;有的张贴后撕毁后没有及时更新,如:达溪镇党政办、六龙镇人社中心;有的刻意规避监督,未按要求张贴二维码,不方便群众进行扫描评价,如:县中医院住院收费室二维码用宣传牌遮挡,门诊挂号二维码张贴过高达溪镇农服中心、合医办、组织办未按要求张贴二维码二维码张贴在室内有的单位办公场所搬迁后未及时更新张贴二维码,如: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房产局、县残联。有的单位机构改革后没有及时上报更新张贴,如: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信息化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综合执法局

(二)卫生领域问题突出。从目前扫码评价率分析,全医疗卫生系统作风问题备受群众关注,群众对医务人员的纪律作风问题反映十分强烈,负面评价率高,共有65次,占全负面评价总数的33.68%其中:县人民医院48次,中医院5其他医疗系统12次,群众主要集中反映医疗机构人员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责任心缺失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意识不强。2018618日,县人民医院消化内科门诊医生江春华上班时间未到岗,群众评价不满意,受到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2018812日,县人民医院泌尿外科门诊医生朱锐锋上班时间未到岗,群众评价不满意,受到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1000201897日,县中医院门诊收费室王永荣服务态度不好,群众评价不满意,受到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绩效3分,扣绩效工资300元。20181017日,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办事拖拉、敷衍塞责、办事效率低,办事群众于2018727日前来办理有关证明,至1017优抚安置股以各种理由搪塞未办理,群众评价不满意20181030日,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负责人金龙受到全局通报批评、深刻检讨、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及扣罚1个月目标考核奖处理。20181123日,达溪镇计生办上班时间找不到人办事,群众评价不满意20181130日,计生办负责人丁学开受到全镇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讨2019429日,大山乡河坝村村委会在服务群众方面敷衍应付,评价不满意村委主任刘易发受到大山乡纪委诫勉谈话处理

(四)负面评价处置不力。一些部门对群众的负面评价重视不够,处置不力,如:县教育科技局、县文广局、县人民医院、顺德街道办事处、大山乡对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处置和督促不力,未按时限进行处置上报。文广局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处置,直接安排县图书馆拟写情况上报导致群众对县图书馆的负面评价处理不满意。个别乡镇和县直部门在推进作风评价工作中重视不够,尤其在指导督促办理群众评价投诉过程中,没有压实主体责任,处理没有从源头上治理干部纪律作风问题。

三、有关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体现在转变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行动自觉上,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将转作风、兴“三风、纠四风落实到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中,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抓好负面评价投诉处置和督办核实,对负面评价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要严肃问责,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干部纪律作风评价工作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抓手,对群众通过评价平台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督办;对重要投诉举报问题,及时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