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县直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4-22
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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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通知》(方扫黑办通〔2019〕13 号),县纪委对部分县直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各单位均按要求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多数单位并开展了线索摸排工作。如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了线索摸排移送,认真履行了监管职责;文广局对娱乐场所、网吧等企业进行摸排,着力加强了对文化市场行业的监管;住建局也对建筑行业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了摸排移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足。如国土局、市环境保护局大方分局、房产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不清楚。
二是专项斗争工作不细不实。如教育局只安排学校自行排查,且没有建立问题台账,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国土局、市环境保护局大方分局没有到监管领域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未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度,汇报材料中对存在的问题没有深入剖析。
三是知晓率普遍偏低。督导组在督导中对单位分管领导和干部职工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的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多数干部职工不熟悉应知应会知识,有的单位甚至连分管领导对应知应会常识都不了解、不掌握,如国土局、市环境保护局大方分局、房产局。
三、处理结果
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较好的市场监管局全县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的国土局、市环境保护局大方分局全县通报批评。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立足职责定位,立即对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县纪委将持续对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不细,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将从严问责。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夺取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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