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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通报1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日期:2018-07-17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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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全县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如下:

1.凤山乡店子村村委副主任陈光利低保工作失职问题。凤山乡店子村湾子组低保对象黄某某于2014年10月24日死亡,湾子组包组干部陈光利未及时上报死亡信息,导致黄某某死亡后其家属违规领取黄某某低保补助金1003.2元和养老保险金585元。2018年4月,陈光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关乡七家田社区党支部书记何达、副主任何江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0年度、2012年度,东关乡七家田村在实施危房改造中,时任七家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助理的何江入户摸底调查时,在明知危麻窝组村民何某某、陈某某两户农户的子女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况下,分别于2010年将何某某、2012年将陈某某上报村委,并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何达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并上报,共造成国家危改资金流失15500元。2018年4月,何江、何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山乡棉山村党支部书记陈万碧“两个硬化”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时任棉山村人口计生主任、大树组包组干部陈万碧,未按规定对棉山村大树组实施“两个硬化”工程剩余的50包水泥进行妥善保管,导致水泥变质凝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元。2018年5月,陈万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鼎新乡同心村村委主任陈越低保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7月,陈越任同心村村委副主任包保该村丫口寨组期间,未及时将该组低保对象李某某的死亡信息上报,导致李某某家属违规领取李某某低保金共计1468元。2018年4月,陈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雨冲乡仓上村村委副主任李守伦低保工作失职问题。仓上村龙滩组低保对象李某某于2016年5月2日死亡,龙滩组包保村干部李守伦未及时将李某某的死亡信息上报,导致李某某家属违规领取李某某低保金共计1089元。2018年4月,李守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大山乡柿树村村委会主任余继文低保工作失职问题。柿树村新建组低保对象杨某某、余某某分别于2015年9月、2016年2月死亡,新建组包组干部余继文未及时将两人的死亡信息上报,导致杨某某、余某某家属违规领取国家低保金共计3136.6元。2018年5月,余继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牛场乡九龙村党支部书记刘兴礼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刘兴礼在结对帮扶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未按要求走访联系帮扶的牛场乡九龙村六组贫困户熊某某户、杜某某户的情况下,编造两户农户的“一户一档”,导致2017年未达到脱贫标准的熊某某户、杜某某户脱贫。2018年4月,刘兴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牛场乡卫计中心工作人员陈胜华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牛场乡卫计中心工作人员陈胜华在坭龙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期间,未按要求对所帮扶的贫困户进行走访。为了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陈胜华在办公室弄虚作假,编造走访记录并装档。2018年5月,陈胜华受到警告处分。

9.理化乡卫计中心工作员杨光华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杨光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卫计中心工作忙为由,未按规定走访联系帮扶的贫困户,导致其所帮扶对象对相关扶贫政策知晓率低。2018年4月,杨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小屯乡法启社区副主任刘楷低保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2月,小屯乡法启社区居民罗某某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由于法启社区副主任、包组干部刘楷未及时向乡社会事务办报告停发罗某某的低保金,导致罗某某家属违规领取罗某某低保金1048.75元。2018年5月,刘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鼎新乡中心社区主任张磊低保工作失职问题。鼎新乡中心社区营头组低保对象徐某某于2017年3月死亡,负责营头组低保工作的张磊未及时将徐某某的死亡信息上报,导致徐某某的家属违规领取徐某某低保金808元。2018年5月,张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大山乡高峰村村委会主任廖生富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4月,廖生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2010年2月已实施过危房改造的高峰村团山组周某某户重复上报为危改对象,造成国家危改资金流失35000元。2018年5月,廖生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猫场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龙尚平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4月,龙尚平在任猫场镇箐口村驻村干部期间,在贫困户信息核查工作中,未按照有关规定进村入户核查其所负责的两户贫困户信息,就在村办公室编造两户农户相关信息,造成所填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龙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绿塘乡五星村村委主任宋德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1月,宋德辉在负责安排发放五星村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票据的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18000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票据丢失。2018年6月,宋德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顺德街道办事处石墙社区副主任彭凯精准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5月,彭凯在上报石墙社区脱贫攻坚工作数据中,未认真核实相关数据就进行上报,导致上报数据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不相符,给顺德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彭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被处分的党员干部有的履职不力,把关不严;有的作风不实、敷衍塞责;有的不负责任、不加调查、随意编造,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真心、做真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