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羊场镇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日期:2017-10-19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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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方巡通字〔2017〕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的通知》方巡办通字〔2017〕1号)的文件精神,大方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4月24日至5月25日对羊场镇党委进行巡察,并于2017年7月18日向羊场镇党委反馈《关于巡察大方县羊场镇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方巡办通字〔2017〕8号),要求羊场镇党委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羊场镇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镇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好
(一)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巡察组尊崇党章、依规依纪对羊场镇党委进行巡察、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整改,既对羊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又对推进羊场改革发展,为全镇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7月18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羊场镇党委迅速成立了羊场镇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邱林、镇长刘成虎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杨文军任副组长,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杨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部署落实、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羊场镇党委于2017年8月4日,羊场镇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武装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县委巡察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全镇整改各项任务和具体要求,制定巡察整改方案。
(二)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台账。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羊场镇党委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握政治巡察的基本要求,将巡察反馈的3方面18个问题,以问题为依据制定了整改任务落实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保证巡察反馈意见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
镇党委将8月4日至9月30日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保了18个问题集中整改期内要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任务和措施,严格对照标准,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主责领导、主责单位、任务清单、完成时间,形成整改的台账。党委书记、镇长带头,党政班子成员对照整改任务清单,主动对位认领任务,认真履行对党组织的承诺。
(三)严格实行整改任务责任制。镇党委坚持将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位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整改工作全面推开后,党委书记对党政班子成员进行逐一约谈,听取其所承担整改工作的推进思路、任务进展情况,与各班子成员一道剖析问题根源,逐项细化方案和措施,形成整体性系统化的整改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主责领导和主责部门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并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查找自身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追本溯源,深挖病根,对症下药,科学施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在领导班子带领下,镇直各单位各部门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承担责任。
(四)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整改。镇党委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镇的头等大事,所有工作都围绕抓好整改来部署、来展开。两个月来,镇党委共召开3次党委会,听取党委班子成员落实整改工作的进展汇报,对已完成的任务及时销号;对个别进展缓慢或整改不到位的任务进行督办。
(五)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镇党委本着对党负责、对全镇事业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严格标准推进整改。要求每党政班子成员要铁面无私地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动力不衰减,成效不缩水;要求在明确时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求镇纪委完成好县委巡察办交办的所有线索问题的核查整改,要实事求是,办成铁案;要求各方面整改既要注重当下举措的落实,更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加强制度、机制、体制、程序等方面的建设,发挥整改成果的长效作用。
两个月来,镇党委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动,通过各部门、各单位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截至9月4日,3方面18项整改任务已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对于整改工作中属于中长期的任务,目前已明确整改举措,并正在按照既定计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完成整改任务
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镇党委坚持查根源、定标准、明举措、严整改、求实效,紧盯3个方面18项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推进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镇党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少、安排少” 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党委各项中心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常规安排范畴,做到逢会必提、逢会必讲、逢会必(通)报。
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年初制定了《羊场镇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毕节市两个责任清单,拟定了羊场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镇长与副镇长、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站所、联系村领导与联系村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2017年1月17日镇党委书记邱林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讲授的《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专题廉政党课,3月31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县直驻守羊场的单位召开了“民生监督进乡镇”警示教育活动。4月21日,镇党委书记邱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镇党委书记邱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印发了羊场镇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学习的通知,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股室站所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30人次。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结合本地干部流动性大,固定岗位不稳定的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成熟一人、发展一人”的原则,始终坚持“宁缺毋滥”的目标培养二级机构负责人(含村支书主任),确保培养出的二级机构负责人能干事、干成事,截止目前,全镇选配了2名优秀镇干部到村担任村支书,1名镇干部到村担任村委主任,培养了1名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全镇的脱贫攻坚提供了人才保证。
(二)党的建设方面
1.会议记录不规范。
针对巡察中反馈的会议记录不规范事项,镇党委组织的党委班子成员认真研讨,制定了羊场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羊场镇党委议事规则及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会议纪要规范有序。
2.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不及时
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事项,明确公开责任人,最大限度接受群众监督。
3.农村党组织无钱办事问题
一是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培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止目前:正在发展的5个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中正式营业的有3个,分别是:羊场村的农之家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石板村的石板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龙井村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大“空壳村”村的治理力度。对全镇目前存在的3个空壳村,镇党委将采取“以奖代补”、示范带动等方式推动空壳村的的治理,力争在2018年全面消灭“空壳村”。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
(1)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在农村基层仍有发生。一是深刻剖析基层腐败不绝的原因,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基层腐败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发生的基层腐败案例进行严查快办,对基层腐败形成“压倒性”态势。二是加大基层腐败案件查处的曝光力度。对民生领域易发多发的民生案例进行逐一公开,对本辖区内查处的腐败案例进行点名曝光,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震慑作用,形成不能腐不敢腐的局面,为全镇的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三是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开展民生监督进万家、千名纪检干部访千村等活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民生监督,全面形成织牢民生监督网。
(2)党政班子成员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不清楚履行主体责任需要做哪些工作。一是加强对“两个责任清单”的学习,将毕节市党政班子对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纳入常规学习范畴,认真落实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管理制度,按照市县纪委要求,统一发放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本和纪实手册,要求党政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职,切实抓好“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履责有痕、倒查有据。
(3)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全镇易发多发领域加强监督执纪,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有违纪倾向的干部采取约谈等方式,避免干部走向违纪的深渊。二是着力化解一批涉纪矛盾纠纷,对涉嫌违规违纪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2017年全镇立案7件,结案6件,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1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止目前通过约谈党员干部12人,其中通过约谈主动追回涉农资金804元。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十项规定”不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公务接待不规范。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函制度,对上级部门到本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接相关部门补齐接待相关手续,确保接待餐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2)工作时间玩游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拟定干部职工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干部职工上班期间真正为民办事,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干部职工在会议期间玩手机事宜,羊场镇纪委已于2017年4月6日,对违反会场纪律的干部给予政纪处分。
(3)工作“慢作为”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台账式管理,逐一化解、逐一销号,二是认真整改。针对贵毕公路通道绿化树占地补偿未兑现补偿资金问题,自2013年来,我镇贵毕公路绿化树资金一直未兑现给涉及农户。为了解决群众资金兑现问题,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县林业局领导协商,于2014年9月安排林业站对贵毕公路绿化树保存率进一步核查,做好兑现清册,由镇林业站写借条给县林业局暂借21760元(2013-2014)发放给群众,但在报账过程中,未得到大方县核算中心同意,导致该笔款一直未拨付。2017年6月中旬,林业站接到大方县林业局通知,贵毕公路绿化树资金得到解决了,我们立即给分管领导汇报后,并再次对贵毕公路绿化树保存率进行核查,并于7月12日把核查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交县林业局财会报帐,9月初县林业局反馈,该笔钱已经上大平台了,近期就能得到解决,我们将及时跟进,确保该笔资金到账后第一时间拨付给老百姓。
(4)存在官僚作风。认真分析研判分管的各项工作,做到分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安排工作坚决做到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提,不能实施的措施不提,不能完成的任务不提,确保工作安排一件,落实一件,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措施出现。
(5)作风制度不完善。完善考勤管理制度,采取“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干部职工每天上午8:30分前打卡完毕,下午5:30分后下班签到,对因公不能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返回单位及时补登记,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确认,真正做到纪律严明。
3.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加强
(1)扶贫项目不切实际。针对历年实施的不切实际的扶贫项目,镇党委及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研判,能调整的及时调整,不能调整的按相关程序补齐报账所需资料。
(2)扶贫项目资料不全。对历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因资料不全导致报账工作难以开展的情况,镇党委及时联系以前分管的相关人员,及时摸清项目资料不齐全的原因,对扶贫资料“能补则补、能整改的及时整改”及时完善相关报账手续
(3)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管理,对本届党委政府实施的项目采取台账式管理,逐一进行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保不出现烂尾项目。
(4)工程建设施工不正常。对全镇实施的半拉子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本着对历史负责的原则,对工程进行全面摸排,对本届党委政府实施的项目要求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方可实施,坚决杜绝凭个人喜好实施项目;对历年实施的工程,及时联系当时分管领导和县直业务部门,全面掌握工程实施不正常的情况,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工程尽快完工。
羊场镇2013年以来,共计实施了56个项目,其中:2013年13个涉及资金342.99万元,已经报账4个共129.99万元,5个未启动,4个未完工。2014年共19个项目涉及资金659.45万元,已竣工8个未报账,已调整5个,剩余的未启动。2015年15个涉及资金807.45万元,已竣工4个报账一个共10万元,需调整8个,剩余未竣工。2016年9个共95万元,已竣工6个,报账5个共74万,1个未报账共65万,1个已调整共6万,剩余未竣工。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把关,杜绝财务报账资料不齐,二是充分运用好“三重一大”项目的监督作用,对3000元以上资金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填写好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报告表后方可报销;三是规范报账程序,要求每一份报账发票上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批、财政分局长签字方可给予报销,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孳生。
三、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
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大方县开展巡视“回头看”期间,提出羊场镇穿岩村硬化项目存在重复申报情况,为此,镇党委高度重视,积极与县发改等部门对接,将重复申报的项目及时调整为羊场镇石板村坝子组通组路进行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已完成镇级验收,待上级验收合格后予以报账。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