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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羊场镇在服务企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通报

日期:2019-09-02

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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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日,县纪委接到县政府交办的“大方县羊场镇人民政府在“三大行动”和服务企业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协议,履责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不作为等情况”的问题线索后,及时成立了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月10日,羊场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由大方县天生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生桥公司”)以招商引资方式开发陇公村生态农业观光园(以下简称“观光园项目”),并于2015年1月18日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协议书载明,羊场镇应积极配合天生桥公司开展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项目立项审批、地下技术勘探等工作,并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审批项目。羊场镇于2015年1月10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明确由时任副镇长陈兴具体负责落实。2015年年初,陈兴对接县规划局后,由于规划设计粗糙,被县规划局退回要求重新完善。之后,陈兴没有主动督促天生桥公司及时完善规划手续,也没有安排人员对接此项工作。2015年4月22日,陈兴安排羊场镇国土所向县国土局上报观光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29.16亩,县国土局剔除基本农田24.36亩后,将非基本农田4.8亩调整为允许建设区。2016年4月13日,羊场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明确由时任副镇长孟杨林分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2016年10月17日,孟杨林安排羊场镇国土所向县国土局上报观光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国土局将其中限制建设区6.98亩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之后,孟杨林就没有再过问天生桥公司实施观光园项目的手续办理情况。2017年11月29日,羊场镇党政联席会议,明确由副镇长谢玉元分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2018年5月,谢玉元安排羊场镇国土所向县国土局上报羊场镇建设用地需求10.29亩,其中9.4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市国土局后被退件。之后,谢玉元就没有再过问天生桥公司实施观光园项目的手续办理情况。由于历任分管领导陈兴、谢玉元、孟杨林等人履职不到位,导致羊场镇陇公村观光园项目一直未能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等手续,对全县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

1.对大方县羊场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2.对大方县羊场镇副镇长谢玉元、原副镇长孟杨林进行诫勉谈话;

3.对大方县羊场镇原副镇长陈兴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相关要求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