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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通报5起违规办酒、吃酒、制止违规办酒不力的典型案例

日期:2017-12-08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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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巩固整治大办滥办酒席成果,严防“请酒风”反弹回潮、死灰复燃。11月29日,大方县纪委通报了5起违规办酒、吃酒、制止违规办酒不力的典型案例。

对江镇龙场村八组村民组长陈清奎违规操办圆成酒问题。陈清奎长子陈某某于2011年与杨某某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孩子,长子5岁、次子3岁、三子1岁。2016年11月9日陈清奎在家中为其儿子陈某某和儿媳杨某某违规操办了圆成酒。陈清奎共安排酒席20桌,收取礼金共计27610元。鉴于组织调查期间,陈清奎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并将礼金退还给吃酒群众。2016年11月24日,对江镇党委给予陈清奎党内警告处分。

理化乡新发村人口主任蒋大顺违规办酒、法沙小学教师马玉华参与吃酒送礼问题。2015年农历9月19日,理化乡新发村人口主任蒋大顺以其妻孙某某生病久治不愈为由,请本村坝子组道士杨某某给其妻念观音经,违规操办酒席21桌,收受礼金12420元。

法沙小学教师马玉华安排其妻参与蒋大顺操办的违规酒席并送礼金50元。2016年12月19日,理化乡党委撤销蒋大顺新发村人口主任职务。2017年2月25日,理化乡党委给予马玉华党内警告处分。

六龙镇财政分局工作人员岳玉峰违规参与吃酒送礼问题。六龙镇纸厂村毛栗组村民李某在毛栗组修建新房后,于2016年12月16日在家中办搬家酒,违规办酒7桌,收取礼金8680元。六龙镇财政分局工作员岳玉峰违规参与吃酒,送礼金200元。2017年4月5日,六龙镇党委给予岳玉峰党内警告处分。

瓢井镇新街村副支书王维才制止违规办酒不力问题。2017年1月22日,新街村寨上组杨某某违规办还愿酒。王维才作为新街村寨上组包组干部,在得知寨上组杨某某准备违规操办还愿酒后,只是通过打电话给杨某某的方式进行劝阻,既未采取具体措施进行制止,又未及时把杨某某违规办酒的情况上报镇纪委,工作流于形式,导致杨某某违规操办还愿酒,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3月10日,瓢井镇党委给予王维才党内警告处分。

达溪镇雨卷村党支部书记姜万盛制止违规办酒不力问题。2016年9月28日上午,姜万盛接到达溪镇政府领导安排核实雨卷村朝田组郭某某以嫁女为由操办搬家酒是否属实后,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向领导汇报郭某某没有以嫁女为借口操办搬家酒。当天下午5:30分群众再次举报郭某某仍在操办搬家酒,达溪镇镇干部赶到郭某某对违规办酒进行制止。后经调查核实,郭某某当天的确违规操办搬家酒,共收取礼金11350元。2017年1月18日,达溪镇党委给予姜万盛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滥办大办酒席成果,坚决防止大办滥办酒席之风死灰复燃,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社风、民风的持续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让滥办大办酒席不正之风无处遁逃。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违规操办酒席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视其情节进行组织调整;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违规办酒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聘用人员违规办酒的,一律解聘、辞退;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规酒席吃请送礼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问责。

(大方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