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7-09-28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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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纪委(纪工委),大方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县直各单位,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
为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贯彻落实全面禁酒规定,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在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近之际,现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禁令,坚决做到“十严禁”:严禁公务活动中违规用酒饮酒;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和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节假日等作风问题的高发、易发点,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毕节市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作风纪律规定,进一步提升“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干部职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精准约谈,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好问题的整改。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三、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切实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公务活动中违反禁酒规定及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严肃问责追责,坚持“一案多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举报电话:0857-5235309(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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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方县纪委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