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全县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审核把关,清理上报2017年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从2018年起,安排具体工作任务,不避重就轻,不弄虚作假。同时,对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考勤制度管理和实绩考核管理,与目标考核奖、工作津贴、年度考核、工资挂钩。若旷工、病假、事假等超出一定的天数,将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事假期间工作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计发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发给季度考核奖、年度目标考核奖、公车补贴、乡镇工作津贴等,当年年度考核将被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该项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考核办等6个单位联合组成督查组,负责对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督查。对上报情况不实或举报统计上报情况弄虚作假、考勤和实绩管理不严不实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