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37次违规报销包车费被处分
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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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副校长37次违规报销包车费被处分
更新时间:2018/03/28 11:04 责任编辑:毕节市纪委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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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错误行为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检讨。”2018年1月初,大方县牛场乡果宝小学原副校长杨显雍接受组织调查谈话时,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
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至2012年,杨显雍是牛场乡果宝小学的教师,妻子是自由职业。为了添补一家人的费用,购买了一辆7座面包车跑客运。
在当时,牛场乡的交通条件差,为了解决教师的出行难问题,果宝小学原校长(另案处理)从照顾职工家属的生意考虑,决定学校教师的正常出差等事宜由杨显雍妻子的面包车接送,按照市场价支付租车费。
2012年3月,果宝小学原校长在教师例会上提出:“学校教职工家里若有办酒的情况,教师去吃酒随礼可以租用杨显雍妻子的面包车,产生的费用可在学校报销。”这对于教职工来说是一个“大好事”,都没有反对。
2012年9月,杨显雍升任果宝小学副校长后,分管学校后勤、教师出差登记工作。
之后,学校教职工一有办喜事等事情,他就成了妻子的“联络员”,联系教师在某个地点集中乘车,如数登记教师乘坐妻子面包车吃结婚酒、搬家酒、满月酒、老喜酒的时间、地点。
“后面加了一排小凳子,太挤了,但是免费的谁不想坐”!一名教师这样说。
2012年至2015年,教师因私事乘坐了杨显雍妻子的面包车共计37次,经该校原校长、杨显雍本人签字后,在学校财务处报销了12278.5元包车费。
2018年1月19日,经大方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显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已收缴12278.5元入国库。
执纪者说:
身为学校的副校长,杨显雍理应是协助好校长抓好学校管理和校风建设,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但是他却把心思转移到如何为自己谋取私利上来,对原校长的违规决定不但不提出反对意见,默许、纵容,甚至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主动参与其中,这样的行为,注定走上违纪路。
(大方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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