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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工作方案

日期:2018-05-09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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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强化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能力,按照中共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

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多元化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纪律意识和政策观念进一步得到强化,思想政治水平、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依纪依法秉公执纪的本领显著增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培训内容

围绕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

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史、党的纪检

监察史和道德情操、职业操守的学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教育,加强纠正四风、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引导干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围绕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教育,

推动新时代复合型、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三、培训方式

()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县纪委负责县纪委委员,县委巡察机构,乡 (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县级监察机构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干部室结合上级调训任务和县委组织部培训安排,统筹制定本级培训计划,把全员培训工作做细做实,认真落实上级调训任务,科学选调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专题业务培训的同志,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向本级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汇报培训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

()具体方式:一是利用上级调训帮助干部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方针和党纪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媒体。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利用集中学习,每年至少完成两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门业务培训,聘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或本级纪检部门案件业务专业人才进行授课,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依纪依法秉公执纪的本领。

()对新调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参加审查调查、信访锻炼和巡察工作。要结合干部岗位历练需要,加大干部在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间的交流轮岗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不断丰富干部工作阅历。

()积极倡导岗位自学,不断增加培训渠道。要建立完善干部自学机制,充分利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廉政讲堂等形式开展岗位自学,干部室、机关党委要定期向干部职工推荐学习书目,不断拓宽干部的知识面。要大力推进干部培训信息化、网络化进程,运用纪检监察信息网络、手机APP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

四、工作要求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干部教育培训年工作抓紧抓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层层落实贵任。县纪委干部室根据《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工作方案》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巡察机构、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统筹谋划,确保各项培训任务的落地落实。

()科学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对培训内容、重点对象、培训方式等创新安排部署。要强化培训班次管理和学员管理,严肃学风学纪。

()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或个人适时进行通报,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附件:大方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培训计划

大方县纪委监委2018年培训计划

序号

培训内容

参会人员

时 间

培训天数

培训地点

备注

1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按规定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安排指标确定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的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的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纪委监察委安排

 

2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按规定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及调训

根据县委安排指标确定

根据县委的时间安排

根据县委的时间安排

根据县委的安排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史、党的纪检监察史和道德情操、职业操守的学习教育。

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委机关全体人员

2018年6月之前

1天

县纪委六楼会议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教育,加强纠正”四风“、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业务知识学习教育

各乡镇民生监督组成员;派驻机构全体人员;纪检监察一至十室;案件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全体人员

2018年12月之前

1天

县纪委六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