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推荐考察股级干部的工作方案
日期: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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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方县纪委
关于民主推荐考察股级干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大方县纪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程序开展民主推荐和考察部分股级干部,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察时间安排
2017年1月9日-2月28日
二、考察组组成
组 长:郑修敏
成 员:万 敏 徐 灵
三、民主推荐职位及职数
1、第一纪检监察室正股级纪检监察员1名;
2、第二纪检监察室正股级纪检监察员1名;
3、干部室正股级纪检监察员1名;
4、党风政风监督室正股级纪检监察员1名;
5、第四纪工委正股级纪检监察员2名;
6、第五纪工委正股级纪检监察员1名。
四、民主推荐的条件、资格和程序
(一)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资格
1.应当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2.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2年以上工作年限,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民主推荐方法及程序
1.进行沟通。考察组组长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确定召开会议时间,民主推荐的方式(先进行会议民主推荐还是个别谈话推荐)。
2.做好相关准备。制作民主推荐表、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有关情况调查问卷、谈话推荐登记表。
3.召开会议投票推荐。民主推荐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干部考察组组长应当发布考察预告,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对参会人员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等提出要求,并代表干部考察组对遵守考察工作纪律作出承诺。会议主持人、干部考察组组长不得随意发表对推荐人选的倾向性的意见。
4.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参加会议人员为大方县纪委及纪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分以下几类:A类,领导班子成员;B类,中层干部或股室负责人;C类,一般干部职工。
5.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参加人员范围与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范围相同。
6.确定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考察组对推荐得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重点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
7.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核查,按照《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信息是否真实,有无篡改伪造;信息是否准确、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影响提拔任用的情况,如实填写《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考察组召开全体成员会,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情况,撰写民主推荐情况报告,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汇报推荐情况。
8.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干部档案审核情况,提出重点考察建议人选向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由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重点考察
主要采取召开会议,发布考察预告和公示、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及《考察对象德的考核考察评价测评表》征求意见及测评、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1.召开会议
会议时间:由考察组与单位主要领导商定。
参会范围:参会人员原则上与民主推荐相同以及考察组认为需要参加的人员。
会议内容:①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公示。②考察组组长讲话。③对考察对象进行有关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并进行德的专项测评。
2.相关工作安排。考察对象撰写个人近两年来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生活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等方面书面总结材料(要求写实,要有具体实例及相关数据),填写《考察对象信息采集表》,收集个人近期电子相片等。
3.个别谈话。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具体表现,重点了解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主要不足以及廉洁自律、执行计生政策、有无跑官要官、卖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情况。可否提拔重用要明示。
个别谈话的范围为: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以及考察组认为需要找的有关人员。
4.广泛征求意见。由单位将考察对象有关情况分别征求纪委、计生、安监等单位意见,对考察对象在廉洁、作风、计生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如有不良反映,应深入进行调查了解,确定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
5.专项调查。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凡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等方法了解清楚,形成结论性意见。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进行专项调查,形成结论性意见。对少数人反映考察对象的重要情况应认真对待,并加以核实。调查核实要认真细致、考虑周全、理性分析、正确判断,需要查核的问题要查核到位,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并能相互印证,确保查核结果的可靠性、真实性。反映经核实影响使用的人员不能列为拟提拔人选。
6.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全体成员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其组织协调、应变能力、思想作风、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7.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评价。根据考察组集体分析讨论意见,撰写考察综合报告和干部考察材料。考察材料的主要内容一般在1500字左右,要写实,写具体,确有特殊情况在考察材料中不能说清楚的,在综合报告中作专门说明,最后由考察组长把关审定(材料要规范打印),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字。
8、考察组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主要汇报内容包括:推荐考察中的得票情况,考察对象在干部群众中的认可度,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具体表现,对考察对象个人性格特点、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进行中肯的评价,以及考察对象工作实绩、主要不足以及廉洁自律、执行计生政策、有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情况。并提出对考察对象的拟任职建议。
六、有关要求
1.考察工作要出以公心,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尤其是参加推荐测评人员应通知到齐。谈话范围内的领导班子成员尽量谈到,个别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可采取电话等方式征求意见。
2.要加强干部考察工作,严把考察关,保证考察工作既客观公正,又真实有效。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考察谈话、民主测评等情况的统计汇总,要集中统一进行,必须由2名以上考察组成员负责统计汇总,考察组成员签字确认。
3.考察组要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坚持干部回避制度,凡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应该回避的,考察中必须主动提出回避,推荐考察情况要严加保密。
4.不得接受被推荐、考察对象的吃请和接受赠送礼物。
5.考察对象要认真配合考察人员做好考察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要如实向考察人员说明有关情况或提供有关材料。
6.参会人员和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回答考察组需要了解的问题,不隐瞒或歪曲事实,并对自己的谈话内容负责。
7.考察组在工作中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干部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将其写进考察材料。如有凭个人恩怨和好恶评价考察对象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8.考察组必须认真查阅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职称、经历等方面的信息需严格审核把关,对存疑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9.考察汇报结束后,考察的所有材料统一按要求装订成卷归档保存。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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