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通报对江镇1起违规办酒典型问题
日期:2018-06-14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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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考录取工作开展在即,为防止“状元酒”、“升学酒”、“谢师宴”等违规办酒情况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全县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成果,6月14日,大方县纪委通报了对江镇堰塘社区1起违规办酒典型问题。
对江镇堰塘社区主任助理杨昌兰次子杨焜于2004年与李天琴结婚,婚后共生育3个孩子,于2006年12月生育长女,2009年7月生育次女,2012年6月生育长子。2018年5月30日,杨昌兰违规为其次子杨焜和儿媳妇李天琴在大方县城泰丰酒楼操办圆成酒,共设宴席15桌,收取礼金33200元。2018年6月5日,对江镇纪委给予杨昌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认为,杨昌兰违规为其次子杨焜操办圆成酒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充分暴露出对江镇党委政府在落实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方面还存在工作推进不力等诸多薄弱环节问题,政府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镇、村干部落实不力、不敢较真碰硬等问题。上述问题既属于典型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又属于隐形“四风”突出问题。
通报决定,对对江镇联系堰塘社区领导李宇同志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对江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纠正,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并组织清退杨昌兰违规办酒收取的礼金。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作为深入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作为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抓手,把“红灯”亮在前头,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以回应群众的真切期盼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持续巩固整治滥办大办酒席成果。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紧盯节日期间各类“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力、执行不力、监督不力或者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群众违规办酒不正之风反弹严重的,一律严查快办,严肃问责。
(大方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