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赤水: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联动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日期:2021-02-01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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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现移交给你们,请协助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日前,赤水市委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与该市纪委监委联系被巡察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交接。
近年来,赤水市积极探索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的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监督等方面,实现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的有效对接、优势互补,着力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
“哪里问题突出就巡哪里,通过巡前征询建议,确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赤水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介绍,在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市委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征询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信访举报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提前从不同侧面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立体“画像”,梳理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为巡察监督提供重要参考。
巡察期间,赤水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巡中研判“快捷通道”。在集中移交前,市委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线索、重要政策适用,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派驻机构等部门进行会商研判,集体研究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同时,将巡察中发现的县管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前移交、及时办理,全面提高移交线索的成案率和案件的查办效率。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赤水市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巡察结束后,赤水市委巡察机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移交问题线索。赤水市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查看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措施、整改工作进度,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赤水市委巡察机构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14条,立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
“我们将持续从思想、责任、机制、组织等方面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融合,以系统思维一体推进巡察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赤水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赤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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