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聚焦精准监督 严肃执纪问责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日期:2017-11-30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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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精准脱贫,为全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也是全国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地区之一,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异常艰巨繁重。自治区党委、纪委深刻认识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对于团结各族群众、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加强周边外交和睦邻友好,具有特殊重要的政治意义。
自治区党委主动担当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摆到稳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始终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位民生工程进行谋划推进。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主战场,举全区之力攻坚克难。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对扶贫工作作出64次批示、11次主持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2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要求,为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和有力保障。
自治区纪委牢记使命践行脱贫攻坚监督职责,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先后召开全区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复核推进会等,强化问题导向,努力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从严监督检查、从严纪律执行、从严问责追责,确保扶贫工作“实打实”、查处违纪问题“零容忍”、推动责任落实“不断档”。
坚持以上率下,从自治区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压力传导不衰减、责任落实不虚化。自治区纪委书记罗东川先后15次赴地州市、8次深入南疆调研检查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深入贫困群众家中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问政问计于民,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在自治区纪委机关的指导推动、引领示范下,各地州市、县市区、乡镇纪委机关干部走出机关、办公室,到脱贫任务最重的地方去督导检查,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大走访、大督导、大排查,倾听百姓心声,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强化精准监督,深挖细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脱贫攻坚,重心在基层、主体在基层,落脚点也在基层。自治区纪委紧跟中央纪委部署要求,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擦亮监督“探头”,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凝心聚力抓整改,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脱贫。
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找”。充分利用并整合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高效便捷举报平台,及时收集、掌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依托扶贫大数据搭建监督平台,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35个贫困县及其所属乡村;完善决策分析、监督监测功能,实现扶贫项目资金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全程监管。建立以巡视、审计、财政、住建、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渠道联系制度,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凝聚监督合力。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巡察督查、审计监督、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深化拓展群众工作督导“查”。自治区纪委针对基层贪污挪用、克扣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突出的实际,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南疆四地州群众工作督导范畴,深入开展入户访查,重点核查扶贫项目资金和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按照问题类别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移送交办。截至今年10月底,共走访33个县市、406个乡镇(街道)、5733个行政村(社区),累计入户64747户、走访群众152268人,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9375件,已办结19700件。其中,整改(纠正)问题8283件,立案审查8589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5341人,组织处理9938人,移送司法机关255人。自治区党委对此充分肯定,决定在全区开展群众工作督导,推动群众工作督导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在新疆大地上。
坚持明察与暗访结合“纠”。自治区纪委针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易发多发、点多面广等实际,聚焦扶贫一线,下移监督重心,抽调人员组成明察暗访组,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脱贫攻坚目标、基层干部作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定路线、不让陪同,手机导航进村、带着翻译入户,深挖细查问题线索。8月6日至16日,自治区纪委暗访组深入南疆地区贫困县市特别是19个深度贫困县市,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暗访排查,共排查334个乡镇804个村(社区),走访群众3909户11370人,发现问题线索1147件。尤其是针对克州阿克陶县精准识别不准、扶贫对象底数不清,搞数字脱贫,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自治区党委提交专题报告,促成自治区党委决定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复核工作。经过重新全面排查复核,全区增加贫困人口50多万人。
加大执纪力度,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自治区纪委坚持以中央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为尺子,聚焦“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贪污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震慑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每一个扶贫项目都落到贫困户头上。
突出执纪审查重点。紧紧盯住35个贫困县(市)尤其是深度贫困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四大班子成员、扶贫办主任,基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领导干部,密切关注扶贫、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民族宗教等涉扶贫涉民生重要部门主要领导和要害部门处长(科长),密切关注扶贫政策执行、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资格审定等关键环节,盯住一件,彻查到底。既查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贪污侵占、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又倒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好处、收受回扣等违纪行为。今年11月,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扶贫办原主任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扶贫对象底数不清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严肃查处了莎车县、阿克陶县扶贫领域弄虚作假、政策棚架,搞数字脱贫等突出问题,2个县的县委原书记被立案审查。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坚决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着重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到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措施不实、失职渎职,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等工作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行为;严肃查处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欺压群众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凡是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坚持“一案双查”、实行“双问责”。2017年1至10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345件,处理243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522人、组织处理920人,问责219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
持续开展督办和约谈。自治区纪委针对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交办督办、直查快办,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今年8月,自治区纪委书记罗东川与14个地州市纪委书记,地州市纪委书记分别与35个贫困县市纪委书记签订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当场向19个深度贫困县移交问题线索351个,责令限期整改、调查核实。截至10月底,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查处问题253件,处理人数3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2人、组织处理221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人。重点督办了信访室移交的涉及13个地州市31个县市55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审计移送的涉及5个地州市5个县2015—2016年度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线索。约谈县市区有关领导1038人次、乡镇有关领导3132人次。其中,自治区纪委直接约谈县市党委、政府、纪委主要领导99人,乡镇党委、政府、纪委主要领导1218人。喀什市阿瓦提乡扶贫羊投放弄虚作假、莎车县阿扎提巴格乡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等重要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理,4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4名。
压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扶贫项目资金容不得丝毫侵蚀。自治区纪委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工作的常态化监督,以铁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确保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工作要求落地生根,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11月初,自治区纪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聚焦自治区党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十大举措”,以开展群众工作督导、巡视巡察和专项审计为抓手,综合运用“点穴式”“突击式”“巡察式”“蹲点式”“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四风”等问题,持续释放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的强烈信号,保障扶贫政策精准实施、扶贫项目精准落地、扶贫资金精准落实。
开展联合调研督导。自治区纪委按照自治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有关成员单位,深入35个贫困县开展联合调研,深入乡村入户访查,核查扶贫措施、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扶贫领域重资金拨付、轻资金监管等问题,以问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并从严问责。
建立完善贫困县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常态化分级通报曝光制度。自治区纪委要求,深度贫困县市纪委每月向自治区纪委单列报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案件查处、人员处理等情况及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例,对“零办案”“零查处”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传导压力。自治区纪委每季度对深度贫困县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统计,定期通报。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了解问题线索交办、问题核查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加大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2017年1至10月,自治区纪委本级公开通报曝光13批81件,各地州市、县市区纪委共通报194批589件扶贫领域典型违纪案例。通过曝光典型事、问责典型人,传导工作压力,形成持续震慑,达到查处问责一人、教育警醒一片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