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检网(8.30)【以案警示】公益林补偿金岂能集体决策发“福利”
日期:2018-08-31
来源: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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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市纪检网要闻截图
“绿塘乡营盘村以村委集体决策名义,将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32252.38元用于村委日常开支,时任村干部余明祥、袁志永、杨兴华、李书德、魏远贵将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10000元合伙私分,每人分得2000元......”
近日,大方县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一起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引起了党员干部的关注。
这个案例的问题线索并非群众举报,是大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时发现的。
2017年10月10,大方县第三巡察组将绿塘乡营盘村集体决策的违规线索转交绿塘乡纪委后,乡纪委立即组织进行初步核实。
经查,营盘村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43252.38元是时任绿塘乡营盘村村委主任魏远贵领取的。2012年初,魏远贵发放两名护林员管护费1000元后,于当年4月7日提议将剩余的42252.38元用于村委的日常开支,在场的村支书余明祥、村委副主任杨兴华、村委计生协会副会长李书德一致同意。
2014年3月3日,这笔款用剩10000元。魏远贵又提议,将用剩的10000元公益林资金分给当时即将离任的村干部。经时任村支书余明祥、村主任魏远贵、村副主任杨兴华、村计生协会副会长李书德、刚进村委工作的袁志永商量决定,即将离任的村干部和现任的村干部都发,每人按照2000元标准进行了私分。
2014年换届以后,余明祥离任,魏远贵任村支书,杨兴华任村主任,李书德任村计生协会副会长。袁永志不是中共党员,从2013年3月起,在村委工作至2014年5月就主动辞职了。
“公益林补偿款属于村集体的,我们都是集体研究商量的,也是用于村委办公消费,当时想到没有什么问题。”现任绿塘乡营盘村支书魏远贵接受组织谈话时这样认为。
然而,在组织谈话时,违纪村干部都知道是违规的,却没有一个提出来反对。该村计生协会副会长李书德说:“反正大家都得‘实惠’,只要没有人盯就没事,我就没有反对了。”
案情查清后,2018年1月30日,大方县绿塘乡党委分别给予离任村干部余明祥、村支书魏远贵、村主任杨兴华、村计生协会副会长李书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袁志永批评教育。同时,将余明祥、魏远贵、杨兴华、李书德、袁志永等5人私分的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金10000元收缴后上缴财政。
“村委以集体集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只是个例,必须要高度重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大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德文如是说。
(大方县纪委监委)
链接:http://www.bjsjw.gov.cn/a/yaowensudi/shengna/20180830/7325.html